广东大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发布日期:2017-05-02 21:07:42浏览量:29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需进行“广东大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若您对该项目若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参与公众调查,谢谢您的支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大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大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环保产业园内(七星大道北),总占地219.06亩,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N22º12′24.1″E113º6′59.78″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收集处理危险废物8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涉及废物类别28种,其中综合利用废物4t/a,涉及废物类别6种(包括:感光材料废物HW16、表面处理废物HW17、含铜废物HW22、无机氰化物HW33、含镍废物HW46、其他废物HW49),物化处理废物3t/a,涉及废物类别6种(包括: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表面处理废物HW17、无机氟化物HW32、无机氰化物HW33、废酸HW34、废碱HW35),焚烧处置废物1t/a,涉及废物类别19种(包括:医药废物HW02、废药物/药品HW03、农药废物HW04、木材防腐剂废物HW05、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精馏残渣HW11、涂料染料废物HW12、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新化学药品废物HW14、感光材料废物HW16、含金属羰基化合物HW19、含铬废物HW21、含锌废物HW23、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37、有机氰化物废物HW38、含醚废物HW40、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5、其他废物HW49),主要工艺包括焚烧处置、物化和综合利用处理。综合利用产生的产品有:银锭、氢氧化锡滤饼、硝酸钙、碱式氯化铜、氯化铵、金锭、硫酸镍晶体、硫酸铜晶体、树脂粉末、金属粉末、纤维类粉末。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大气环境污染主要来源于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等;废水主要来源于暴雨地表径流产生的水土流失、施工废水、机械清洗废水等;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重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固废主要为建筑拆除产生的垃圾、施工废物等。

运营期: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部分回用,其余经处理达到富山水质净化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富山水质净化厂;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富山水质净化厂。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不向地下排放废水,因此可能对地表水环境带来影响,而不对地下水造成影响;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为有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焚烧烟气、酸性废气,危险废物暂存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等;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和风机等,其声源组合级约达80-100dB(A);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焚烧设施产生的炉渣、飞灰、结晶盐,滤渣、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环境风险主要为厂区及运输过程中发生有毒有害原料或产品发生泄漏事故,进而引起火灾爆炸事故,以及厂区废水、废气事故排放等。

三、环保措施

项目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其污染物处理措施简述如下:(1)废水: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经富山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排放;生产废水部分回用,其余经处理达到富山水质净化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富山水质净化厂。2)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期施工作业时间,使用减震、隔声和消声措施预防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固体废物:主要产生生活垃圾、飞灰、炉渣、结晶盐、滤渣等,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处,飞灰、炉渣、结晶盐、滤渣等危险废物外运到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4)废气:焚烧产生的烟气经烟气净化系统(“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布袋除尘器+湿法脱酸”)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相应的排放限值后高空排放,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达标后高空排放,酸性废气经碱液喷淋吸收达标后高空排放。5)项目危险废物处理车间、危险废物暂存库等堆放场将采取严格的基础防渗措施,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本项目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建设标准进行规范建设和运作,各类污染物经过处理后达到国家标准。(6)环境风险:本项目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和运输的风险,通过设置应急水池,污水收集池,防渗地面、运输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等风险防范措施来降低风险给环境带来的影响。

四、综合结论

本项目选址合理,及建设符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将不会给周边环境带来明显影响。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在网站上,公众可以在2016925日登陆查阅或者在第二次信息公告现场索取。若需索取补充信息,也可到广东大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或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索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1)目前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

2)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存在哪些问题?

5)其它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网站发布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现场贴公示以及采访村民、村委等形式进行。公众咨询可采用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公众咨询时间为201752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咨询方式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大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岑先生;联系电话:13902539014;电子邮箱:chenjw6666@163.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5号大院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0-38354305;电子邮箱:739524143@qq.com

                                                   

广东大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